使用守則

  1. 不准攜帶書包、手提袋、食物、飲品(包括白開水)及雨傘進入圖書館。
  2. 請隨身保管錢包及貴重物品 。
  3. 必須保持館內安靜,不准高聲談笑、嬉戲、睡覺及飲食 。
  4. 圖書閱後放在書車上,請勿自行上書 。
  5. 離館前必須將所有書籍及物品交管理員檢查 。
  6. 如違反以上規則,即被書面警告,屢犯者則記缺點。嚴重違規者交由訓導組處理。

借書規則

  1. 借書/續借時必須出示學生証*,以便管理員查核身份 。
    [*學生証上相片必須清楚顯示學生容貌
    否則恕不受理。]
  2. 中一至中三學生可憑証借用5件書物;中四至中六學生可憑証借用8件書物;圖書館管理員及閱讀學會幹事可憑証借用8件書物;家長可憑証借用3件書物。
  3. 借用書物須於指定日期內歸還逾期每天每件罰1元*。如有遺失書籍須盡快報失及賠款。(*不設找贖請自備輔幣。壹角、二角及伍角恕不接受。)
  4. 不准借用他人學生証一經發現定必嚴懲。

影印及版權

  1. 在圖書館影印必須遵守教育局二零零零年發表的第 1/2000號有關版權事宜的行政通告。
  2. 黑白影印費每張5角,彩色影印每張1元。
  3. 請使用八達通繳費影印。
Yan Oi Tong Tin Ka Ping Secondary School
Shan King Estate, Tuen Mun, N.T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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